主旨: 轉知為確保兒童遊戲與食品安全,請協助宣導家長選購「食品玩具」及「玩具食品」時應注意可能衍生之風險,請 查照。



說明:
一、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2年6月24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020059284號函及內政部兒童局102年7月8日童福字第1020056275號函辦理。



二、 有關所稱「食品玩具」係指玩具中附加食品(以玩具為主體);「玩具食品」指食品中附加玩具(以食品為主體),先以敘明。



三、 為確保兒童遊戲與食品安全,因幼兒及兒童少年對於「食品玩具」及「玩具食品」之安全認知較為不足,考量食品衛生及遊戲安全,請惠予協助提醒家長是類產品可能衍生之風險。


 
四、 食品玩具與玩具食品之風險,包含幼童不慎吞食、不合格玩具(食品)附加於合格食品(玩具)增加孩童接觸與食用,注意玩具之警告標示等。

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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